首页>>法律知识

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公司纷纷涌现,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公司也免不了遭受破产的厄运。那么此时,破产公司的债权人最关系的问题便是: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呢,或者说,可以怎么对破产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
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
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
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
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公司的债务应怎么清偿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另外,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
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因此,若是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您可以按照上述原则受偿;若是还有疑问,您可以向律师咨询;若是遇到此类纠纷,建议您让专业的律师协助您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一、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
公司解散相当于破产吗
不是的,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
·
沛县看守所
江苏省沛县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东外环,俗称沛县东外环看......
·
东莞市聘请律师注意事项“四要”“四慎重”
东莞市聘请律师注意事项(一)“四要”一要到正规的律师......
·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 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A、劳动者年龄审查;B、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
连带责任保证有哪些内容?要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的是全部清偿义务的话,那么就可以说此时属于连带保证责任。有时候保证合同就保证......
未婚生子也就是我们说的私生子,用法律术语来讲的话就是非婚生子女,主要是指其父母之间并没有合法夫妻关系,但此时孩子毕竟是无......
招标投标法全文内容是什么招标投标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一、电动自行车醉驾怎么处罚?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
在分居离婚的时候,法律要求夫妻必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的时间还要持续至少两年以上,否则的话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发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区分是什么?一、发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区分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