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随之而来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如果对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
离婚时,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
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对待非婚生子女上面,很多人以为是与婚生子女有所区别的,这样的想法显然的不对的。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因此法院在判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时候标准与婚生子女的标准是一样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彩礼返还有何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流行赠送结婚彩礼,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结婚送彩礼的行为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虽然我国对结婚彩礼没有规定,但是对彩礼的返还却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有何规定呢?我们为您介绍。一、彩礼返还有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规定,比如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
溧阳讨债
溧阳讨债律师为常州溧阳市个人和企业处理清账、要帐要债、追债追帐、债务清欠等债务纠纷,以维护客户利益为原则,以客户满意为标准。溧阳讨债律师依法讨要各种债务,专业处理各类债务纠纷的案件,专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溧阳市追债、债务追讨等法律服务.◆......·
南京市下关看守所
南京市下关看守所即南京市鼓楼区下关看守所(原南京市下关区看守所,因南京市鼓楼区和下关区合并,故改名,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窑上村,南京市下关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28。律师友情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且能够提供担保人就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取保请求。一般只要在取保期间,并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是不会再被羁押的。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石斌律师代理定作人张某上诉定做合同纠纷案成功,案小意大
石斌律师代理定作人张某上诉定做合同纠纷案成功,案小意大 上诉人(一审被告):张某。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林某。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