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首页>>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
  
  自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地点进行规定了之后,不同的司法机关都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受理案件,而对于越权受理的行为,相关执法人员不仅会被开除公职,还有可能会面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那么,民事诉讼起诉地点该如何确定呢?
  
  一、民事诉讼起诉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应包括的内容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人民法院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特殊情形下也可以是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有权受理,对于无权受理的清新,需要及时转交给其他司法机关。为了节省时间,公民在起诉前,也需要确定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相关知识吗,快来......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

·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是南京律师专门针对欠款人制作的具有法律依据......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王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的猪场要被当地xx强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家庭遗产纠纷的事,找哪个律师?
·购买了假币使用,数额十万元整,从7月中旬到现在都还没
·房产纠纷 能否胜诉
·我家二楼有一音乐学校,我是四楼,周一到周五下午周六周
·房产证上是外婆外公和外孙女的名字能进行买卖不
·坐高铁可以带玻璃瓶吗,可以带吗?
·艳子,我是邓名鑫,请回我电话13657473322
·请问拆迁赔偿有欺诈行为,可以上上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