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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常识 | 债的履行 | 债的保全和担保 | 债的移转和消灭 | 讨债兵法 | 逃债伎俩 | 民间借贷 | 个人破产 |

⊙债的移转和消灭知识:

 ·并存的债务承担概念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

 ·债的转移
        (1)     相关概念:债的转移:债的主体发生变更;概括承受:即不分清红皂白,同时承受债权债物。债权让与: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

 ·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assumedliability)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系指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第三人自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事实行为。对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观点,有的认为第三人自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4)      抵销的条件: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免责债务承担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得较为明确:“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且从内容上看,该项规定明显是针对免责债务承担情况的。换言之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上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债权债务
 ·债权常识
 ·债的履行
 ·债的保全和担保
  ├债的保全
  ├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的担保
 ·债的移转和消灭
 ·讨债兵法
 ·逃债伎俩
 ·民间借贷
 ·个人破产

⊙相关内容: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系指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第三人自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事实行为。对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观点,有的认为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一种赠与行为,有的认为是一种无因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上的混同。同时,又由于两者的法律效力有较大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


 ·并存的债务承担概念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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