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法庭
详细地址:G与X交口东米路北
联系电话:

万安法院开展“读红色家书 传红色基因做合格党员“主题党员活动日
万安县人民法院为响应..、..刘奇同志“每位同志都要认真读一读《红色家书”的召,利用“党员活动日”恰逢“五四”青年节的时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读红色家书 传红色基因 做合格党员”的朗诵活动。
万安法院党总支、党组成员、副康宽梁带领全体党员朗诵了方志敏在狱中的遗作《可爱的中国》。该文把祖国比喻为“生育我们的母亲”,表现了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读《可爱的中国》让大家思想上受到了洗礼,精神上得到了升华。学习讨论会上,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干好本职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www.cnlaw.net]。
康宽梁表示,我院要将开展学习《红色家书》系列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争当有信仰、有担当、有气节、有情怀的好干部。[找律师网]。
·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吉安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吉安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西律师·吉安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被网络诈骗后,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被诈骗的钱.
  一、离婚有小孩每月抚养费多少钱?没有固定的标准。可协商或依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

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主要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主要有哪些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体制其实在改革开放以后,就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并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要想适应这种现代的经济体质的话,所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大的。并且,中小企业主要是在融资的时候所选择的方式是比较狭隘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中小企业融资新方式主.
  一、经侦办案费用可以收取吗?经侦办案费用不可以收取。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严禁收取“办案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1、各地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报案单位和当事人索要“办案费”,不准截留缴获的赃款作办案经费或其他经费,不准搞“办案提成”;不准以任何名目向报案公民、单位或当事人索要钱物。2.
  刑事责任人的赔偿规定是什么?刑事责任人的赔偿规定是《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五十五条进一步明确;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吉安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吉安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西律师·吉安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什么性质,各位律师:大家好!发生在厂区内的交通事故
  • Q工作时间超长,工作时间超长怎么补偿?按什么方式来补偿?
  • Q大庆创业城房产证加名
  • Q房产买卖,剩余尾款一直拖延未??
  • Q湖北黄冈一个建筑公司不给工钱,我该怎么做?
  • Q什么是计征基数,计划生育计征基数
  • Q昊律师,你好!在吗?有事咨询你!想请你帮忙!下面电话
  • Q你好,我网贷借款金额?8000,合同金额是48000
  • Q我微信上有几个赌博群,怎么样才能匿名举报?
  • Q我微信突然冻结了而还是法院强行执行了,请问这是啥回事,求解答
  • Q现在更改名字还可以吗?我已经拥有第二代身份证,还可以吗?
  • Q是否属于工伤?
  • Q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要工程材料款的问题!
  • Q聘请代理律师
  • Q结婚前有一套安置房,离婚后能过户给对方吗?
  • Q女方已经2年零8个月没有回家,还不离婚,男方准备第二
  • Q有没有义务提供中标单位成本证明材??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