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隆林县人民法院德峨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隆林县人民法院德峨法庭
详细地址:德峨乡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56084778




·隆林县人民法院德峨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百色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百色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百色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百色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百色律师
沈培亮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广西律师·百色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否能放弃该权利?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能放弃该权利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弃此项权利。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谁所有?在公共地方施工或者在开垦荒地时,如果不小心在地下挖出贵重物品,除了文物您觉得应该上交国家外,而对于其他物品通常您可能都觉得这属于无主物,应该归发现的人所有,那么我国法律对此是作何规定的呢,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谁所有呢,我们来看一下。一、所有人不明的埋藏.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
    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一、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
  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

政府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政府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市场的开放,人们的思想也在进步。在以前,人们如果有闲钱,一般都是存进银行,因为觉得银行比较可靠,不会受骗。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目光也更长远,虽然银行可靠,但是毕竟利率太低了,甚至还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这时,越来越多的人将目标瞄准债券。接下来,律师将和您.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百色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百色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百色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百色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百色律师
沈培亮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广西律师·百色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骨折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 Q关于土地使用许可证继承使用权问题
  • Q在看守所,认识开完庭了,但是判决没下来,可以会面吗?
  • Q在超市偷63元东西被发现,该怎么办,超市这样做违法吗?过了几天了如果报警能要回这笔款吗?
  • Q我想问下,我之前在深圳买了好几的社保,又在东莞买了4
  • Q房东的电视剧买了3年多,保修期已过。电视剧突然没有图像了。厂
  • Q1955年互换宅基地,原协议丢失,继承人补充协议证明
  • Q你好律师,我在三个月前在单位干活的时候被风管的风吹打到耳朵,导致耳朵内受伤,当时去县医院没有检查出
  • Q拼多多购买商品,已损坏商品的情况下对商家言语威胁辱骂
  • Q你好律师,我在同安区,给一个私人小厂里干活了,干了一
  • Q对方是否应对我们负责,是这样的:我姨夫在一木匠铺工作
  • Q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对我好一点,我又犹豫??
  • Q我五哥因工伤去世了,,继承人只有我哥他们,,我姐,和
  • Q今年2021年5月份被斗鱼直播平台一直播间诱导刷礼物
  • Q我和现在丈夫利用感情钱骗,我没钱了就提出不和我过了,
  • Q我们家门口以前是个坑,以前上一任书记的时候我们在门口
  • Q离婚法律老婆提出离婚,但又不肯去法院,我可以反起诉离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隆林县人民法院德峨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