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练市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练市法庭
详细地址: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中路
联系电话: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考核组来院指导工作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考核组来院指导工作。省高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副处长薛海华等考核组成员参观我院执行办事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等办公场所,座谈听取我院《抓常态、健机制、重实效,把基本解决执行难推向纵深》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相关案卷,考核组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www.cnlaw.net]。
我院举行“..代表南浔法院行”活动
我院举行“..代表南浔法院行”年第一次活动[找律师网]。市中院党组成员、副费会平,区.....党组副、副主任魏海松等领导,以及市、区两级名..代表等参加活动。
&#;&#;&#;领导和代表们首先旁听一起毒品犯罪刑事案件庭审,随后参观我院新审判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温暖工作室、法官通道、执行办事大厅等地,并在执行指挥中心观摩该院依托单兵作战执行指挥系统远程连线指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最后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区.....副主任魏海松提出五点要求,市中院副费会平介绍了全市法院工作情况,我院沈舟平介绍了我院基本情况和特色亮点工作,..代表们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司法公开、加强法制宣传、关心关爱干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练市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湖州律师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湖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审查起诉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
  诉讼标的同种类是否可以一起起诉?诉讼标的同种类是可以一起起诉,同一合同种类且诉讼标的相同的情况下是可以一起起诉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
  学生在学校谁是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湖州律师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湖州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2000年有人借了我爸十七万,有借条,到现在还赖着不还。问:
  • Q工伤与交通肇事赔偿是否冲突
  • Q我让别人追尾 我老婆孕妇也在车上该咋办
  • Q关于债权的咨询
  • Q户口问题。在线等。
  • Q可是村上给报的玉米,这个损失我该怎么挽回呢?
  • Q你好!我在去年被我的外甥外甥女投资方式叫我汇了20万
  • Q执行局包庇欠债人
  • Q你好,蒙律师,我想知咨询一下,我现在和市场管理方有点
  • Q我想咨询一下家中有贷款和小孩子的,请问一下离婚是怎么
  • Q孩子重度窒息,医院是否有责任
  • Q二手房付了首付,现在买卖双方都同意不交易了,请问是否
  • Q你好😊,我想打场山林纠纷
  • Q几年前我老公收到一条女性发来的*昧信息,致使我和老公
  • Q儿子出一部分车款,儿媳向银行借代分期付款,一个月前,
  • Q我二舅几个月前交通肇事把一个29岁小伙子撞死了,他已
  • Q请问自己亲笔写的字据受法律保护吗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练市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