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
电话:025-83768794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96265110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法润乡土”微课堂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法制宣传和纠纷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国家宪法日开展了“法润乡土”微课堂主题普法宣传活动[www.cnlaw.net]。
  “法润乡土”微课堂做了详细的介绍和微课堂的特征。以教育性和针对性强的课程,结合实际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永宁法庭“法润乡土”微课堂开展受到了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也受到了社区两级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www.cnlaw.net]。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电话问律师
15996265110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加班费计算包含工资吗?
    加班费计算包含工资吗?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
  量刑是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是在提醒您不要犯罪,为了确保法律严格和规范,国家出台了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让社会能够了解法律,让您不要触犯法律,但是一旦触犯法律,一定会严格按照量刑标准来依法判刑,但是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看看。一、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
  如何使用网络图片才不侵权一、如何使用网络图片才不侵权1、如果是出于营利目的,那么转载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属于违法侵权。如果对方追究责任,就要进行经济赔偿。2、如果仅仅是个人所用或者学习,一般的转载都是合法的。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今天,我们给你答案。不是的,骨折工伤鉴定也是要区分部位、伤情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等等条.
  在我国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住宅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电话问律师
15996265110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律师您好!注册公司您负责吗
  • Q我在我有宅权证,刚扒了房邻居不让建,咋办?
  • Q刘律师你好,我是在日资企业工作的女员工,工作年限22
  • Q你好律师,我父亲身体受到伤害是被人打的,我想咨询一下
  • Q再次咨询各大律师谢谢,疑问一:如果那间单位房现在以经同他单位房解啦
  • Q关于投诉超市过期奶投诉12315和12345无作为.
  • Q你好老师想咨询拖欠工资的事情
  • Q你好,如果有人被不法分子调查,我们该怎么维权
  • Q我老婆和我吵架了,她家人都说联系不到她,她打电话说过
  • Q姊妹纠纷维权投诉
  • Q离职后需要核对个税,公司不提供工资条怎么办?
  • Q在沧州献县出交通事故致我车辆报废,7月24日在天津港
  • Q潘律师!求求您,帮帮我们家吧!我家是本本分分的农民
  • Q请教,劳动合同期未满想辞职如果约定违约金是否应付违约金
  • Q找我购买小龙虾,第一次2000斤,第二次150
  • Q我被网友骗了怎么办啊,急
  • Q不想参加钢琴比赛怎么跟老师说明理由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