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机构导航 |
|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颍西法庭
详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附近 联系电话: 打击职务犯罪 助推阳光拆迁 近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的犯罪案件,党员干部、普通群众等余人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时某某(拆迁小组组长)、陈某某(拆迁小组成员、某社区副主任)利用从事颍州区河滨东路扩建拆迁工作上的便利,将陈某某亲属王某房屋由违法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给予征收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元;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被拆迁房屋面积,并且为不符合被拆迁入条件的张某办理相关拆迁赔偿手续,套取国家拆迁安置补偿款.元(其中未遂数额元)。 颍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时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找律师网]。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国家拆迁安置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时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对其可免予处罚。被告人陈某某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被告人时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步伐,阜阳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拆迁已成为基层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是一项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工作。但近年来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的腐败现象却层出不穷,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颍州区法院也审理多起该类型职务犯罪案件。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既有腐败行为人自身法律观念淡薄、贪财私欲膨胀等主观原因,也有监督监管存在漏洞的客观原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有关政策、补偿标准、每户补偿数额及计算方法等情况予以公开,可以让老百姓看到每一项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阳光拆迁”,杜绝暗箱操作[找律师网]。唯有如此,才能让拆迁官员没有“职务之便”,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该案的公开审理,也警醒那些贪欲强烈的基层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找律师网]。。 | ||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56899334 |
史微微 律师 |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
15955028395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56899334 |
史微微 律师 |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
15955028395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法律咨询中心 | 来访地图导航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颍西法庭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颍西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