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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法庭
详细地址:G峄山国税分局南米 联系电话: 公正的卫士 百姓的靠山——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法庭工作纪实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峄山法庭地处“中国第一怪石山”——峄山脚下,下辖峄山、看庄、香城、唐村等个镇,个村居,辖区面积约平方公里,人口约万。近年来,该庭坚持高效、廉洁、为民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每年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农村宅基地、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各类案件近件,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www.cnlaw.net]。 深入排查 解纠纷于诉前 “谢谢法官,我一定配合村里建好公共设施。”邹城市香城镇某村村民项某握着峄山法庭庭长蒋舒鹏的手说[www.cnlaw.net]。 事情源于该庭法官的一次走访。为了深入排查基层矛盾纠纷,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峄山法庭开展了“走基层”活动[找律师网]。法官们不再坐在办公室里等案子,而是深入村居、学校和企业,进行摸排调查,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该庭法官在香城镇某村走访时了解到,因村民项某阻止村里动工建设公共设施,村委会正打算起诉项某。 法官进一步了解得知,项某家紧邻村委会大院,他家院落后面是其父亲从村委会购买的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一直闲置,被项某用来存放杂物。村委会申请了一笔建设资金,用于建设公共浴池、超市、卫生室等公益设施。由于村委大院位于村子中心位置,为了方便村民,村委会将建设地址选在了村委会旧址及闲置宅基地上[www.cnlaw.net]。村委会同项某的父亲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交给村委会,村委会给付项某的父亲一笔补偿款。项某以他本人一直在使用该宅基地为由,拒不清理杂物,并拒绝与村委会进行协商。 法官考虑到村委会起诉本村村民将会在村民中产生不良影响及公共设施建设的紧迫性,建议村委会暂不起诉,由法官专程到项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在听完项某的倾诉后,蒋舒鹏庭长语重心长的为项某进行分析,村委会为了全村人的利益争取到这笔建设资金,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公益设施无法建成,将会影响全体村民的公共利益。项某的行为还会引起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影响家庭团结和谐。副庭长张亚瑟向其讲解法律知识,指出项某的父亲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并已经领取了征用补偿款,项某没有权利阻止施工,如果进行诉讼将会承担不利后果。 法官们的耐心开导使项某的心情平复下来,态度逐渐缓和,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真诚地表示,将与村委会和家人做好沟通,积极协助村委会尽快完成公益设施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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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义园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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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强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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