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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蒲汪镇人民路 联系电话: 沂南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两起土地经营权纠纷 我院执行局组织四、五执行组全体执行人员,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积极协调驻地村委会配合支持,在界湖街道潘家庄村成功执结二起涉及土地纠纷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界湖街道辖区土地秩序及经济发展秩序的稳定。 上述两起案件涉及土地.亩。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潘科学清除地上桃树、杨树、房屋及二个养殖大棚等附属物,将土地交付原告沈树祥、潘周勋经营。本案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潘科学拒不执行,经多次执行教育说服不改,因其身体原因,我院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人员多次到现场勘验,经本院决定对涉案土地依法强制交付。 随者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城区土地开发速度加快,土地利用价值明显提高,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此类案件应当引起驻地..、相关村委会的足够重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协商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更好的维护辖区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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