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法庭
详细地址:榜山镇平宁路龙海市特殊教育学校东侧
联系电话:

龙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侵权纠纷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江人民法庭巡回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林某诉称,她在骑电动车路过邻居康某家时被他家突然冲出来的狗咬伤,共花去医药费多元,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经村委会及派出所调解也均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康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元[找律师网]。被告康某辩称,是林某先骑电动车撞到狗才会被狗咬伤,林某本身也有责任。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是邻居关系,如果以判决结案只会使双方的关系恶化,故希望能够以调解结案。承办法官向被告康某释法,饲养动物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对原告林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作为邻居应该和睦相处,以和为贵。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终于认识到邻里相处的重要性,决定握手 言和,达成和解,被告康某赔偿原告林某医疗费元并当场履行。
至此,这起“狗咬人”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又像以前一样和睦相处,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法官最想看到的结果。
·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漳州律师
吕超 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福建律师·漳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2、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见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的。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能达成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试用期的时候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关于试用期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否的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
  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多少在一些法律案件的审理中有很多的地方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在工作时发生了意外,有了工伤,及人身伤害,需要做工伤鉴定,判断伤残情况,更好的进行赔偿处理。类似的情况有很多。但是有很多时候您对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多少不了解。那么今天就在我们的带领下了解一下吧!一、.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
  在说到离婚案件程序的时候,其实主要就是指诉讼离婚里面的程序问题,这比协议离婚可要复杂的多,因而有的夫妻在只能通过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之后,自然也就会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那到底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漳州律师
吕超 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福建律师·漳州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交通事故向对方赔偿问题。
  • Q装修内墙批腻子粉的合同,发包方的付款方式
  • Q为了私夺他人财产,竟勾结与贿赂政府,欺压无辜老百姓,理何在啊?
  • Q关于重婚法规的咨询??,男与女(身份怔1)2005年结婚‚2011年
  • Q今天我叫组长修台子叫了好几遍,她他都没理,以前也是那
  • Q学校延长教师工作时间是合法的吗?
  • Q法院没通知被害人就判决了,检察院被害人交的材料也不给
  • Q以前是做泥瓦工的,在给别人家房子装修时发生车祸造成终
  • Q你好!我跟别人一起买了套房,但房子现在让给他了,而我的钱一直无法追回来,想起诉
  • Q律师你好,我在2015年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Q房权证过户
  • Q就是我前夫用我的身份证过户了一张二车在我户头上,现在
  • Q你好,以老婆名义买房,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 Q我在工地上做事弄的右手第四根手指骨折。叫公司赔偿点钱
  • Q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出国会不会影响判决
  • Q现在交警队打电话来说我肇事逃逸,请问去处理的话有什么
  • Q已经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现在女方不肯按照离婚协议办 打官司的话 男方胜率有多少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