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修水县人民法院马坳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修水县人民法院马坳法庭
详细地址:三里大道与通港大道交叉口东米
联系电话:

修水法院召开执行风暴动员部署会
修水县人民法院响应九江中院的“执行风暴大会战”专项活动,召开执行风暴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分管执行的副周美华主持。
  会上,执行局余刚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并宣读九江中院“执行风暴大会战”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余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所有执行干警对自己手中的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瞄准目标,切实提高执结率;二是继续落实好解决执行难系列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失信、限制高消费、查封、扣押、冻结、对拒不履行和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三是完成“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要求,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四是做好执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活动期间内取得的成效[www.cnlaw.net]。
周美华强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执行干警要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程序,积极迎接第三方评估体系考核。[www.cnlaw.net]。
·修水县人民法院马坳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九江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九江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西律师·九江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权什么时候可以放弃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
  有用,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②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③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九江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九江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西律师·九江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铲车在厂区内撞坏了汽车,铲车没保险,没钱赔偿,对方维
  • Q你好: 我被人以药生意为由诈骗l88万
  • Q广告为租用,有没有广告位租用合同范本谢谢
  • Q您的电话是多少啊打不过去呢
  • Q没有结婚证,说帮她抚养以后女方有能力了就能随时要回,
  • Q我想咨询一件事情,我丈夫因工亡,他的父亲在公安局有退
  • Q请问8岁孩子能否单独坐公交车?出事故担责任吗?
  • Q离婚后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
  • Q你好我是凯厦花园第四届业委会,我们要告工区街道办违规
  • Q政府官员不作为怎么,我父母和别人发生纠纷
  • Q我该怎么办 急 急 急,我在工作单位上班
  • Q残疾人创业要用动力电,现在的电费特别高,怎样能便宜点
  • Q店铺夜间失火,烟感器多次报警,物业只是去看了看,没采
  • Q刚刚收到网贷要激活金没给,他威胁说签了合同要付百分之
  • Q关于xx拆迁,店主租客怎么保护自己
  • Q挂靠公司车辆买卖不过户,签订转让合同,还需要签订挂靠
  • Q因为工作原因和领导打架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修水县人民法院马坳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