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
详细地址:国道与县道交叉口往北米路东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52261268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电话咨询
13052261268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抚州律师
陈芝廉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抚州律师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抚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抚州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抚州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江西律师·抚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侵权行为的特征是什么??(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

刑事拘留37天最后一天没批捕不放人属于违法的行为吗
    刑事拘留37天最后一天没批捕不放人属于违法的行为吗?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

新《民法典》婚前男方首付买房 离婚后怎么分
    现在我国各地房价普遍比较高,所以在结婚时买的房,大都只能支付首付,剩余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根据我国婚姻发的规定,离婚能分配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婚前老公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
  无偿转让股权纳税问题怎么处理?有些人因为出国定居等特殊原因,会将手头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如果是转让给家人,可以采用无偿转让的形式。目前法律也允许股权进行无偿转让,只是要缴纳一定税费,这一点和有偿转让是一致的。那么无偿转让股权纳税怎么处理?我们结合相关知识具体阐述下。一、股权可.

公司注册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公司注册时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才能完成注册手续。个人用房屋租赁合同您都很熟悉,那么,公司用房屋租赁合同又有什么区别呢?有哪些需要格外注意的事项呢?下面,我们精心为您准备了一份公司注册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各位参考。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租单位.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电话咨询
13052261268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抚州律师
陈芝廉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抚州律师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抚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抚州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抚州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江西律师·抚州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打算统一装修好对外出租,有没有违反住建局相关规定?可
  • Q两人间没有了信任男方打女方及家人,想离婚
  • Q诈骗罪退脏款的问题
  • Q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金
  • Q我之前听信了一个微信微商的话。在卖一个减肥产品。完了
  • Q请问对于误伤这个请求什么方式维权,所属范围
  • Q案件变更通不通知被告人,案件从法院移交到检察院
  • Q我在?2?3号在浙江义乌去批发了一万多的对联,他们是
  • Q我在农村信用社带的款用我妈妈的粮补折单的保,今国家给
  • Q因公司没货,我从外公司那货给客户,从中取得的利润,是违法的吗?
  • Q新车买来多久不上户就会成为黑车?
  • Q我一个云南朋友九月份办了几张卡片12中旬被河
  • Q结婚十几年了结婚以来我在附近打工他在远处打工这几
  • Q房产抵押,房产上有两人名字
  • Q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 Q,请问律师房屋证书号码哪里找到,房子没有按揭没有房产
  • Q工资可以要回,我的一个朋友是农民工他跟着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干活活干完后向他要工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