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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法庭
详细地址:龙潭东路埠子派出所龙潭东路附近 · 电话:0527-12368 · 电话:0527-12368 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人民法庭:侵权案子社区审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人民法庭在宿城区龙河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返还占有物纠纷案件。法庭经调解未果后,当庭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猪棚,归还占用.平方米宅基、赔偿树木损失元、支付占用宅基使用费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潘某发现被告被告擅自将猪棚搭在原告堂屋西山墙上,侵占原告宅基地.平方米,还在猪棚南边靠近原告院墙底部捣通个洞,把猪粪水送到原告家院内,侵占原告家宅基地平方米。又用猪粪堆放在原告大门外大榆树底根,将大榆树烧死。后通过村民组长、村支书调解、龙河镇政府城管王主任调解未果[www.cnlaw.net]。年月日,经龙河镇政府城管调查并召集临近村干部到现场进行丈量,确认被告占用原告宅基.平方米,被告猪棚占用原告公分宅基地。被告当场表示于年月日主动拆除猪棚,后因被告未履行,原告遂诉至法院[找律师网]。 庭审结束后,该副刘慧萍现场为旁听群众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如何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和对相邻权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最后,法官现场与旁听群众开展互动活动,解答旁听群众提出的涉邻里之间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www.cnlaw.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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