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
电话:025-83522456,83522114
执行110:18951990948
邮政编码:210008

南京市环保局: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
电话:025-83630890(固废)
电话:025-83630891(辐射)
传真:025-83630800
邮政编码:210019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2019年6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集中管辖全省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管辖不服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构建环境资源审判“9+1”体系[www.cnlaw.net]。“9+1”机制改革经验,被中央深改委向全国推广,并被最高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推介。该庭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1件案件入选国务院“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3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找律师网]。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2019年6月28日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审理各类环资案件,精心守护绿水青山,先后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审理的2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件案件入选2021-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1件案件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裁判文书类一等奖等。

  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结的江苏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件被评为2022年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裁判文书一等奖。。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电话咨询
18013892489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众所周知,对于较大面额的借款都需要担保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如果借款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还钱,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利要求担保人还钱。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担保人的相关内容。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
  一般肇事逃逸骨折算什么伤腿部骨折一般是十级伤残,轻伤一级,算轻伤。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福州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一、福州信息公开范围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用工市场,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与员工不签署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伤害。为此,员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能够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考勤表、工资单和其它员工的证言等。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做个分析概况.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电话咨询
18013892489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所在公司近期搬迁,地
  • Q你好、请问你电话号码多少、想给你打电话沟通一下
  • Q小孩小腿骨裂怎么办
  • Q公证号(2003)惠阳证内字第408号
  • Q抚养权案件纠纷,最后说审结是什么意
  • Q借款1500,还款需,协商好?500,还完一千五?
  • Q前夫要求我迁户口,可我没地方落户怎么办
  • Q我3月离职了去年过节回家的车费公司不给包了怎
  • Q孩子被同学微信语言勒索,微信语音可以当证据??
  • Q我怎么样才能顺利要回这笔钱?
  • Q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
  • Q律师你好,我妈四十年前带我改嫁到这个家我的继父前面有
  • Q管辖权问,某知名品牌分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代销合同发生纠纷
  • Q我有一个朋友说给我儿子找工作,要了我四万元,已有二了
  • Q在网上买减肥药说如果吃没有用会全部退款是货到付款的那种可以通过寄货人姓名电话地址报警
  • Q兼职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工资多少时开始扣税
  • Q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五六了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该怎么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