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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 苏州市金储街298号 邮政编码: 215008 电话:0512-12368 执行局电话:0512-68856620 执行110电话:18012796110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 有效修复受污染、受破坏的水环境,是环境司法的根本所在。姑苏法院一方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破坏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被告,依法从严适用缓刑;另一方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有效路径,在审判中注重督促被告人对破坏的环境采取补救措施,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将保护优先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法庭通过说服教育,促成被告人以放生鱼苗、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等形式,对水域生态环境进行初步修复,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后续保护。2019年12月,姑苏法院在吴中区光福镇的太湖之滨,设立首个集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在今年3月姑苏法院“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联合省太湖渔政支队共同开展修复基地增殖放流活动,将10万尾鱼苗投放到太湖中,为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此外,法庭还专门建立环境修复调查回访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一方面组织合议庭成员到受污染现场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环境修复进展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被告人上报的修复成果进行评估验证。案件审结后,法官来到环境修复现场进行回访,并向相关部门了解修复情况,进一步督促修复工作落实到位[www.cnlaw.net]。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www.cnlaw.net]。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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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李乾溶 律师 |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
18602573957 |
朱效武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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