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玉山县人民法院双明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玉山县人民法院双明法庭
详细地址:阳明路双明中心小学对面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51945636



·玉山县人民法院双明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电话咨询
18951945636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上饶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饶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饶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饶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上饶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西律师·上饶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环境污染问题早已变成一个势不可挡的问题,世界上每个角落都存在这样那样的污染现象。环境污染不只表现在雾霾,还表现在河流、山脉等各种自然景象中。将在本文为您介绍环境污染事故认定标准及量刑标准。一、罪名由来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哪些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具体分为三种情形:第一,暴力侮辱。即对受害人施以暴力直接损害受害人的人格尊严;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违背自己的意志作出有损自.
  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哪些义务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一)给付保管凭证;(二)妥善保管保管物;(三)亲自保管保管物;(四)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五)危险通知义务,即当寄存人寄存的保管物出现因第三人追夺或者自然原因可能会失去的危险情形时,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寄存人。(六.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有一些可能会在房产证上看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这样的一句话。其中划拨是指经县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在该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的审批流程是什么?一.
  一、两种限制减刑的死缓是怎样的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修改的内容,也即新增第二款关于“限制减刑”的规定,包含了三种实体情形:一是累犯限制减刑。按照《刑法》第六.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电话咨询
18951945636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上饶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饶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饶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饶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上饶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西律师·上饶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老板也不给打欠条,到现在一直不给拨款,然后律师费多少钱?律师费有谁承担
  • Q我的户口以人才引进由农村迁入了石家庄市,现在想再迁回农村,请问怎么办理?
  • Q民事贷款纠纷债权债权
  • Q请问,有正式教师教龄达到40年,到退休工资要涨一级的规定吗
  • Q公司开除我,我是否还需要交违约金?
  • Q[求助]法律帮助...急!!!!
  • Q您好!我的情况是我跟起诉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当初她给我
  • Q小孩十岁上三级平时很调皮,这样做对?? li
  • Q买卖合同纠纷自咨询
  • Q如果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留下我的手机号码和名字做
  • Q2月10号,老公在工作时被电击左手,虎口受伤严重,老
  • Q一年之前在办公室摔伤,当时走的是医保,现在发现有后遗症,想走
  • Q请问一个集团企业的技术中心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A

  • Q注册分公司的程序,请问注册分公司的程序是什么呢?分公司可以看增值税发票谢谢!!>
  • Q你好我父亲在工地受伤肋骨骨折两根肺部有挫伤现在治疗差
  • Q我没社保,一月份社保要二月份扣除,至630号扣不出六
  • Q在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给私人老板开车,不给工资想问问怎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玉山县人民法院双明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