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昌邑区松江北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168563608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吉林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吉林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吉林律师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吉林律师·吉林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必须一个人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两个人共同偿还的,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
  什么情形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
    隐名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民法典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未违反.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

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什么规定?房屋契证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凭证,契证中还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很多人会把它们的概念混淆,因而对于契证的规定不了解,那么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就针对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学习。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土地使用.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吉林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吉林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吉林律师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吉林律师·吉林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电厂虐待工人后不负责任
  • Q被网络骗子骗钱,我被一家叫做义务市华能十字绣厂骗了8000元钱
  • Q你好,郑律师。我的叔叔去年的时候,在家里和邻居发生
  • Q离婚争夺抚养权
  • Q马律师您好,我母亲被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撞死
  • Q我做加工的,对方不接我电话,又找不到他住的地方,能不
  • Q儿子可以告妈妈的情夫重婚罪吗?
  • Q我想知道是否可以离婚
  • Q唐律师你好,我于去年通过一中介人员介绍,购买了一处各
  • Q网贷被骗还不止一个已经报警能追回??
  • Q暗股投资医院,只有短信和银行汇款单,能作为凭证吗?
  • Q我在家意外被火烧伤,需要住院治疗,可以报销吗?如果不
  • Q受事业单位领导的排挤,不经单位的程序和手续,就让我停
  • Q朋友被之前的男朋友借了10万元!有借条……有聊天记录
  • Q说头三个月是试用期但是后来没签合同,昨天突然对我说叫我不要去上班了 。。。
  • Q菜鸟驿站把我快递寄丢了,一个月了没给处理
  • Q?001?月十八,?019不就可以考驾驶证了吗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