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
电话:

简介:庄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年月日,法院审判大楼现坐落于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东关街[www.cnlaw.net]。全院有..政法编制名,事业编制名,实有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的%,岁的人员.%,岁的人员是.%,岁以上人员.%。近三年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件。
  近年来,庄浪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部署开展了“五型”法院创建、“审判管理年”、“司法作风暨司法公信建设年”、“司法公开推进年”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作风、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市法院前列。
·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平凉律师
胡森轩 律师
18993305589
平凉律师
马省会 律师
13993312220

甘肃律师·平凉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在我国医疗事故赔偿费用都有哪些所谓医者仁心医务人员的主观意识就占据的因素太多了,所以任何一个行业的内部行业自律都是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牵制的,就说是医院在给患者治疗伤病的过程当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一旦被确认了以后,患者家属自然就应该了解一下,在我国医疗事故赔偿费用.
  是否可以修改公证遗嘱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公证遗嘱仅能由公证遗嘱替代,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
  个人申请专利怎样收费用一、个人申请专利怎样收费用以下说明各种专利的申请费用: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4、发明申请的审查费为2500元。专利申请的官方费用:(1)实用新型1.申请费:500元人民币。2.专利.
  还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农民会有损失吗?殊不知,这次的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至少能够拿到两个证书,一个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万一农民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缺少土地确权证书,将损失五大方面利益。1、土地难以在市场流转,收不到租金在将来的土地流转市场上,新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综合起来说,通知.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平凉律师
胡森轩 律师
18993305589
平凉律师
马省会 律师
13993312220

甘肃律师·平凉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农村房屋拆迁后,签购房合同时,如果以后我老公想独自把
  • Q未领结婚证,孩子抚养问题
  • Q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算不算工伤?
  • Q事业单位签订五合同,没到期走了要付违约金吗
  • Q我在一个县城的墙壁上写了一些牛皮癣,后来被城管抓了,他们对我的处罚如下我有权向他
  • Q你好,离婚后女方在婚登记,男方不给登户口怎么办
  • Q微信被强制保护模式,里面还有几千块转不了也提不了现,
  • Q买的期房两后才上房,现在刚买完就让交维修基金,2018维修基金改政策了吗
  • Q本人2014年买了当地一个商铺,置业公司是江苏港龙集
  • Q关于劳动合同赔偿,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单位在合同没到期就把你裁了我们有什么赔偿吗
  • Q我老公开别人车把广告牌撞了,人现在拘留着,说4万元订的修车,拿不出会怎么处理
  • Q水泥货款已拖欠四年,多次索要均不付款,最近干脆关机,联系不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Q驾校老是忽忧人
  • Q我是跑车的!通过信息部把货运到目的地!这边承认给结运
  • Q交通事故,取保候审中,可以请委托律师请求法院免于起诉
  • Q被人打了两个人围殴有还手昨天去医院检查轻伤警察说内部
  • Q别人借我的钱钱。可是他死了,我该找谁还,他名下什么都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