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电话: 024-88205545
邮政编码:
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逮捕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康某某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是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以来,由未检检察官办理的全市首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犯罪嫌疑人康某某伙同刘某等在沈阳市大东区一体育馆内,随意殴打被害人石某某,康某某用脚将被害人是石某某右腿部踢伤。经鉴定,石某某的右膝关节内侧半月板损伤为轻伤二级。今,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审查逮捕康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经审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人多次调解,其间办案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对被害方和犯罪嫌疑人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说明调解的意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办案检察官到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与康某某及同监舍的室友谈话,对康某某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康某某的表现和心理状态。在办案人的耐心教育下,康某某从拒不认罪到真诚悔罪。
办案人听取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其公安机关的意见。同时鉴于被害人石某某出现不敢出门,见人躲避,社会功能下降的情况,办案人建议其到心理咨询室进行专业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