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看守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路三段
邮政编码:
兴城法院:人性化审判在铁岭看守所进行
在辽宁省铁岭市的省看守所医疗分所内,一场特殊的人性化审判正在这里进行。
案件被告人丁某,男,出生,因涉嫌抢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丁某患有严重的肺部疾病,为了体现司法人性化,减少外出庭审对丁某身体造成的不利影响,兴城市人民法院决定到被告人羁押地的铁岭市看守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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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漆黑的天色,迎着刺骨的寒风,法官、检察官等一行七人准时从兴城出发,经过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不顾劳累,未曾休息,即到即开庭。
开庭前,审判人员与看守所管教沟通做了详细预案,做到既要严格按照押解、看管、值庭规则进行,又要强化对被告人的人权保护,彰显法律的人性关怀。
庭审中,审判人员、公诉人按照庭审规则,严谨有序的进行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调查、质证印证和法庭辩论,最终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手段,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丁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丁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看守所的管教介绍,被告人丁某的病情十分严重,考虑到丁某的特殊情况,审判人员对他做了一系列的心理辅导,并告诉丁某如果有要求、有困难,可以通过管教写信给法院,法院一定会尽力帮助解决。经过开导,被告人丁某十分感动,决心痛改前非,并对被害人表示真诚的歉意,而且还对因其患病不便,法院给予的照顾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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