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
– 年满 16岁及可在澳门合法居留或停留的人士;
– 在囚人未满16岁的子女或兄弟姊妹毋须办理探访许可证,但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由持有探访许可证或具探访权者陪同下探访。
探访院生许可证申请:
– 院生年满16岁的直系亲属、监护人或实际照顾青少年的实体及兄弟姊妹;
– 院生未满16岁的兄弟姊妹,须由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青少年的实体陪同下探访。
视像探访在囚人申请:
– 年满 60岁或以上的长者;
– 残障人士;
– 行动不便者;
– 孕妇。
视像探访院生申请:
– 年满 60岁或以上的长者;
– 残障人士;
– 行动不便者;
– 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