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81号
电话:0599-3321022
邮政编码:
政和县公安局
地址 : 南平市政和县水南东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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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拘留所
政和县岭服刑人员许某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管规定擅自外出,被政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据悉,这是政和县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监管规定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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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政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许某曾因违规外出,定位手机关机,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受到县司法局三次警告处罚。许某再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到松溪县,政和县司法局经审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请对许某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建议。政和县公安局作出对许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近年来,政和县司法局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管理措施,不仅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增强了社区矫正的威慑力和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