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拘留所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水边镇廖家村峡水公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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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二次酒驾”被查 男子后悔不迭
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巴邱中队一间办公室里,当办案民警将一纸“行政拘留叁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由违法行为人周某军签字时,周某军顿时傻眼,后悔自己不听交警忠言,“酒驾”一犯再犯,落到如今进“班房”的悲惨结局!
原来,月日中午,峡江县罗田镇居民周某军(男,出生,农民)驾驶一辆车为赣DR的二轮摩托车,沿该县巴界线由北向南行至巴邱镇小木村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周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mg/ml”,属“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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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时,发现周某军已于晚在该县水佐线某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该县交警大队查处过。至此,周某军涉嫌“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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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属实后,办案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周某军“二次酒驾”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叁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元”的严厉处罚。签完字后,周某军双手抱头,无比后悔地告诉民警:去年第一次“酒驾”处理后,交警曾苦口婆心地劝我千万别“二次酒驾”[
中法网网]。但我图一时喝酒舒服,把交警的忠告当成了“耳边风”,才造成了今天的结局。。
13986213581(顾律师) 17798297475(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