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泰兴市看守所会见规定
1、为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监管场所为符合会见条件的人员提供会见被监管人员网上预约。申请人按规定方式和程序提出申请,经被监管人员关押监所审核批准后,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场所与被监管人员会见。
2、会见时间的约定:会见批准后,会见时间以监管场所通知的为准,约定会见时间内如申请人失约的,必须重新申请。
3、会见次数:被监管人员一般为每月会见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人)。被监管人员当月已经会见过的,或当月已列入现场会见计划的,一般不再安排会见。
4、会见的时间:会见时间为:—:时、::时。每次会见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5、会见的受理时间:在工作日内,均受理网上申请。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