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电话:0593-5524200
邮政编码:
寿宁县公安局
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梦龙街16号
电话 : 0593-5524009
寿宁县看守所
寿宁法院连线寿宁县看守所,线上线下同步庭审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images/jg/kssfjndsn.jpg)
在庭审中就“套路贷”的危害性及如何预防等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警示教育。随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接着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中法网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辉、包某潮、吴某松、江某燕等犯罪事实成立。寿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辉、包某潮、吴某松、江某燕伙同他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非法网络放贷,有组织地共同采取“套路贷”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均超出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相关量刑情节,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