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民主路万寿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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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临桂区检察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张某戴上随身携带的橡胶手套,手持玩具枪和水果刀,采取威胁的方式在临桂区金水路某网吧厕所抢劫了被害人李某余元,并在扭打的过程中,致害人李某右手轻伤。因案发时张某未满十八周岁,承办此案的张检察官在审查此案时,十分注重对张某的帮教。
张检察官了解到张某的成长经历,觉得他本质不坏,只是一时无知而失足。为了彻底打开张某的心结,张检察官联系了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其进行心理评估。在一场面对面亲情式对话的单独交流后,心理咨询师实现她与张某之间的心理相容,帮助其调整叛逆、悲观、对抗等不良心理, 有效消除他的恐惧心理和对立情绪,并针对目前张某的家庭教育、社会帮助等方面提出建议。张某的一阵放声痛哭,彻底释放了压抑在他心里多年的抑郁和怨恨。
张检察官利用此契机,对其进行讯问,张某不仅积极配合,如实供述,且还能在问话之余和检察官侃侃而谈看守所里的生活。
两年前,十七岁的他,好逸恶劳,因抢劫锒铛入狱;两年后,一封监狱的来信,却是该院不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犯成长悔过的保障机制的一份肯定。。
13061416368(许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