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拘留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
乘车路线: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福泉新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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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男子网上发“恐袭”谣言,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天
“朕要去发动恐怖袭击了”,“发动恐怖袭击前清仓,恐怖袭击大跌抄底”······今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获悉,蓬江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上发布“恐袭”的信息[
www.cnLaw.net]。民警立即对该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这是一条谣言信息。
据悉,网警立即会同江华派出所将该网民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违法嫌疑人梁某权承认由于近日股市大跌,其将《恐袭波士顿》电影情节与股市行情相结合,移花接木,编织相关谣言信息,在“龙头股一网打尽、珠三角富豪玩股会”、“股杀之道群”、“中国股票界高手俱乐部”等个微信群和QQ群向多名网民传播发动恐袭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
由于嫌疑人梁某权法律意识淡薄,为吸引眼球发布恐怖谣言信息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却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www.cnLaw.net]。根据梁某权的违法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梁某权处以行政拘留天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传播网络谣言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网民切勿以身试法,共同维护绿色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