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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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前进村组
重庆大足县检察院检察官严审细查纠错案
大足县龙水镇花市街一名绰叫“山猪”的人伙同张久强在龙水镇五金村一门市内,盗走价值元摩托车配件。
在销赃过程中,张久强被公安巡逻民警当场捉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个月缓刑个月,而山猪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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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侦破此案的大足县公安局花市街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张久强提供的同案人绰叫“山猪”、居住在龙水镇花市街、身高米较瘦等情况,于将梁静从家中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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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在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天后取保候审[
www.cnLaw.net]。今大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梁静涉嫌盗窃罪向大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过程中,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肖兴书却发现事有蹊跷[
中法网]。
首先梁静一再诉称他是冤枉的,他的绰不叫“山猪”,也根本就不认识张久强,更不可能和张一起去盗窃。梁静还告诉检察官,在龙水镇花市街自己住处附近有个绰山猪的人和自己长得很像。
听了梁静的诉说,肖检察官回到办公室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反复审查,发现此案确有诸多疑点:在讯问笔录中梁静一直否认参与盗窃;同案犯张久强在公安机关三次供述存在前后矛盾,在第一次供述张久强称与山猪并不熟识,不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在第二次供述中张久强却称与山猪是多年的朋友,在第三次供述中又称,知道山猪姓梁;梁静的工作单位证实梁静遵守厂规厂纪律,没有其他绰;梁静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到县信访办、市公安局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