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
首页>>法律常识
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cnLaw.net。收容教育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91年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该《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cnLaw.net。”国务院据此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特别是2013年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法网。近年来,收容教育措施的运用逐年减少,收容教育人数明显下降,有些地方已经停止执行.cnLaw.net。通过调研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启动废止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cnLaw.net。“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我们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相关议案,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学者观点: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属于授权立法,其立法依据是1991年 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cnLaw.net。1991年, 人大常委会为打击卖淫嫖娼,出台了该决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随后在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收容教育的期限是六个月至二年,并且是将卖淫、嫖娼人员置身于特定场所强制劳动,这明显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cnLaw.net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法网

  1991年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不是法律,其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与《宪法》、《立法法》的上述规定相冲突.cnLaw.net

  《立法法》还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中法网。”因此,国务院于1993年制定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也与《宪法》、《立法法》相冲突。

  收容教育的对象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不够劳动教养条件的嫖娼卖淫人员.cnLaw.net。《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无权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已经废止。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充分说明,法律对于卖淫、嫖娼的处罚仅限于罚款与拘留,并不包括“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cnLaw.net。无论是《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还是《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都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再行对卖淫、嫖娼人员加重处罚.cnLaw.net


卖淫嫖娼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在道德上确实应当受到谴责,法律也规定了要进行处罚.cnLaw.net。但这种处罚应该是适当的,应该与其过错相适应的。在司法实践中,因盗窃罪、抢夺罪、交通肇事罪等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判处缓刑的屡见不鲜。难道两个不道德的男女进行了一个以金钱为媒介的性交易,社会危害性会超过犯罪行为?

  由于收容教育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不需要司法审查,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监督.cnLaw.net。而且,收容教育是自由量裁,这就给了个别公安人员贪赃枉法的机会。收容教育制度给了政府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铲除腐败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不能允许收容教育制度继续存在。

因卖淫嫖娼被抓怎么办?

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写明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

没有接到处罚决定书前不能交一分钱。更不能相信骗子“捞人”的话语。.cnLaw.net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法律意见书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刑事辩护成功经验
·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如何导航?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一、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1、与单位进行协商发现单位不发工资之后,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如果自己不方便沟通的,可以请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或其他具有组织的第三方与单.
  在我国说保释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法律中并没有关于保释的规定,与之相同含义的,应该是取保候审。现实中,行为人涉嫌构成一些犯罪的,可以申请保释。那么要是涉嫌盗窃罪可以保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一、涉嫌盗窃罪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要看条件.
  民事诉讼法中直接证据有哪些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不同的依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证明效力较强,可靠性较大,作为直接证据使用。那么直接证据有哪些呢?的我们为您总结如下。一、直接证据有哪些1、当事人.
  后妈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只要与父亲有共同财产而且双方也是形成了抚养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要求继承;《民法典》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二、继承权的主体.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澳门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执行和解的案子吗?
    A

    执行和解的案子吗?

  • Q我骑电动三轮车撞?8岁老人,可能会讨是死亡后果。我医
  • Q我店门口的广告牌被楼上住户空调滴水损坏了,怎么求偿,能走法律途径嘛
  • Q打架伤累骨,一科呀打叫
  • Q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村集体征用村民自建房屋
  • Q不承认工伤怎样起诉
  • Q应该怎么,我想请问大家一我方向另一方公司发送了一批货并未签订合同(但我方保留有发
    A

    我想请问大家一我方向另一方公司发送了一批货并未签订合同(但我方保留有发货的单据及对方收到货物的单据等),对方在收到我

  • Q知道企业名称个人信息调查
  • Q建筑方面的内容,到现在工人工资都发放不了
    A

    建筑方面的内容,到现在工人工资都发放不了

  • Q网借小额借款,结果对方发恶意伤人情色服务图跟文字还把
    A

    网借小额借款,结果对方发恶意伤人情色服务图跟文字还把我名字电话给弄上去!我对对方说我有不还吗?询问哪个平台!他拒绝说

  • Q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我是江门市恩平横陂
  • Q请问房产转让流程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A

    请问房产转让流程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Q瘫痪病人如何立遗嘱,哪种最具法律效应
  • Q入了意外保险,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认定电动
    A

    入了意外保险,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认定电动车是非机动车,需要出示电动车证和驾驶证才能赔偿。这打官司的胜率大

  • Q我现在要离婚,因为我和男方结婚有一年多了,但是我们没
    A

    我现在要离婚,因为我和男方结婚有一年多了,但是我们没有实质性的夫妻关系,而且也经常吵架。但是男方不愿意和平解决。

  • Q二手房过户是怎么收费的
  • Q工伤鉴定十级赔工厂里应该怎么赔偿?
    A

    工伤鉴定十级赔工厂里应该怎么赔偿?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