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首页>>法律常识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批准在南京设立的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全省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上诉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泰州市人民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等61人或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非法捕捞鳗鱼苗;或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所收购的鳗鱼苗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多次收购并加价出售。上述行为造成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江苏省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置9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包括在南京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在苏州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无锡市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等。其余基层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相关环境资源案件。
  此外,在南京市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上述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中法网
  此次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786件.中法网。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93件,对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责任。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判处污染者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9亿元。江苏省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5400余万元.中法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786件

  泰州市人民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等61人或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非法捕捞鳗鱼苗;或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所收购的鳗鱼苗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多次收购并加价出售
  此次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此外,在南京市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上述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上述行为造成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设立的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全省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上诉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遇到环境资源案件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中法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无缝对接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拘留律师_南京行政刑事拘留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申诉复议
·租赁关系案件起诉状
·南京律师代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赔偿案,销毁侵权装置、连带赔偿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一、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分家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分家协议书需要公证吗?一、分家协议书需要公证吗?分家协议书并不需要公证,在现实生活中,儿女成家后,为了避免家庭矛盾,父母会跟儿女“分家”。分家便需要签订分家协议书。协议书归根到底是一种民事合同,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能加强其法律效力。该协议就自全体协.
  一般是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
  劳动法虽然为作为弱者的劳动者规定了许多有利条款,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员工的问题而导致用人单位会损失很多,就比如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就会向单位索要高额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规避劳动者恶意索要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看.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通市通州区律师
·来安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律师您好!在中法网上看见的!孩子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
    A

    律师您好!在中法网上看见的!孩子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及时回国处理亡父的公司遗留事宜。前夫是妻子(结婚11个月)在公公

  • Q你好。我想问一下你们有做资金赠与证明吗。我赠与我女儿
  • Q你好,星期天上班吗,我可以过去找你吗,
  • Q你好,我有借条收条能胜诉吗?
    A

    某人和我鉴定借款协议借款合同借款十一万,当时他打了借条,收条都是现金。到法院他不承认见到现金,说我没履行合同。我能

  • Q上班期间工伤
  • Q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于2021年1月28日在
    A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于2021年1月28日在温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锁骨粉碎性骨折。本来我妈妈一直在厂里上班的

  • Q代写一份合伙人合约什么价格
  • Q新生儿出?天昨晚因黄疸高住院,宝宝需要买保险吗?还是
  • Q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期限三个月,我该怎么??
    A

    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期限三个月,我该怎么??

  • Q夫妻感情破裂。我要上诉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我要上诉离婚
  • Q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 Q把别人车子撞坏了,没钱赔,自己也没资产,会入狱吗??
  • Q我和妻子去上海考查了一个女装项目,之后交付了订金,甲
  • Q因本不慎把林权证丢失了,那么申请补办理申请书该怎么?
  • Q我有一笔信用贷款这个月还不上,但我一直给他说我不是不
  • Q离婚纠纷,涉及到她的外债
  • Q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好呢求助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