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案件代理词
首页>>法律常识
代理词
一、原告和被告一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原告与被告一系朋友关系,被告一和被告二因工厂被行政处罚,家庭困难,向原告借款用来维系家庭开支,原告通过转账的方式借款给两被告共计148500元,被告一均向原告出具借条,并和被告二一起陆续还款共计74000元,原告与被告一存在借贷合意且实际交付了借款,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二、本案借款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的夫妻共同债务
虽然只有被告一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但原告借款给被告一的钱,被告一是用于和被告二的夫妻共同生活,原告向两被告催款的过程中,被告二亦认可该债务并承诺还款,且被告二也通过自己的银行卡陆续还给原告部分借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告二事后追认且偿还借款的行为,足以证明案涉借款属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的夫妻共同债务,被告一和被告二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cnLaw.net
三、虽然原告与被告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但2017年3月31日还款的21000元,双方默认是利息,不应当冲抵本金,且被告应支付逾期利息
原告与被告虽然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但口头约定了年利率24%,被告2017年3月31日还款的21000元,双方约定系偿还的之前的利息,且被告在录音中予以确认,因此,该笔21000元不应该冲抵本金.中法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原告可以自起诉之日起,要求被告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代理保险诈骗案,申请取保成功
·合同纠纷代理词
·南京敲诈勒索罪律师_南京 刑事律师解读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认定、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缓刑无罪成功案例辩
·容留卖淫罪辩护词
·分割夫妻财产案件民事起诉状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一、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
  哪些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一、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撤销权人既可以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存在撤销权与变更权的选择问题,而这一般由撤销权人自由选择,他人不得干涉。《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怎么认定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在交易中,当您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对方侵犯时,您可以审查一下合同,或许能找到主张合同无效的正当理由。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去认定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经认定后,确认合同真的是无效的,那该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还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一、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马鞍山市博望区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在东莞长安,个人想参保要什么条??
  • Q请问一下,我一个朋友在澳门被人叫去用练功券和别人换钱
  • Q夫妻离婚,妻子不出抚养费,收入地点、金额不固定。这就
    A

    夫妻离婚,妻子不出抚养费,收入地点、金额不固定。这就没有办法起诉了么?

  • Q我被别人传染了性病,前期医疗费用都是我承担,对方没有
    A

    我被别人传染了性病,前期医疗费用都是我承担,对方没有

  • Q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一个女儿
    A

    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一个女儿

  • Q律师您好,咨询您个事,有个亲戚在3月18日晚上12
    A

    律师您好,咨询您个事,有个亲戚在3月18日晚上12点多因喝醉酒把一个摆摊的塑料棚点着,旁边还有一辆摩托车的座位也引

  • Q工作期间脸部受伤缝八针能算毁容吗
  • Q我想请律师辨护案发地山东兰陵县找临沂善长刑事案件律师
    A

    我想请律师辨护案发地山东兰陵县找临沂善长刑事案件律师

  • Q酒驾法院判刑如何判,可不可以监外执行
    A

    酒驾法院判刑如何判,可不可以监外执行

  • Q?一八八月份新生儿合作医疗补交政策
  • Q请问上班同时创业违法吗
  • Q误签暑欠条,被人起诉
  • Q弟弟以前龄小出去打工用我的身份证信息办了身份证,然后
  • Q后来一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给我签写了个人补交保险
  • Q婚姻期间共有的房子,一方想要房子的所有权,那这个补偿
  • Q在别人熟睡时进行*****,并被赔钱2万元,相关咨询
  • Q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的利益
    A

    您好,我是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去年乡镇医院公有了,上级财政按照档案工资拨款,我是没回去上班的人员,文件上写明对未聘任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