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q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q某某盗窃罪、诈骗罪案的辩护人,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q某某盗窃罪、诈骗罪的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q某某有以下几点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被告人q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且认罪认罚。
被告人q某某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已经积极赔偿了几名被诈骗的受害者的损失,也取得了这几名受害者的谅解。被告人也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被盗窃的受害者的损失。从以上态度可以说明被告人q某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中法网。她能够深深的反思自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cnLaw.net。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q某某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中法网。
2、被告人此次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
在本案盗窃部分中,被告人q某某并不是社会上的职业盗窃的惯犯,而只是一时糊涂,利用了与受害者亲密关系的便利,窃取自己身边熟人的财物.
中法网。其作案手段简单,无破坏性,目的单纯只是为了解自己一时燃眉之急。由于受害者与被告人之间的情侣关系,受害者也并未在知晓财物被盗之事时及时报案,被告人在事后也陆续还了受害者一万多,间接的得到了受害者的原谅。后因双方情感纠纷才闹至派出所受到如今处罚。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犯罪所得数额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
中法网。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与被盗窃的受害者的特殊关系以及在诈骗犯罪中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能够对被告人q某某从轻处罚.
中法网。
3、被告人没有前科,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
cnLaw.net。
被告人q某某此次犯罪行为是一时糊涂,法律意识淡薄,为贪图小利而铸成大错,系初犯、偶犯。被告人q某某也为此付出惨痛的教训了,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中法网。
综上,辩护人认为,由于本案被告人q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真实的悔罪行为并已赔偿受害人损失;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
cnLaw.net。因此,辩护人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对本案被告q某某适用缓刑以体现刑法惩罚与教育的立法原则。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中法网。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中法网。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相关内容: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巡回法庭地址、电话、管辖区域·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审申请代理词·
栖霞区离婚房产分割·
淮安全市法院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
2023国家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一、国家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1.2020年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我们都知道耕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旱地,一种是水田,旱地每亩的补偿标准是5.3万元,水田每亩地的补偿标准是9万元。2.2020年菜田征收补偿标准菜田征收每亩平均.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
犯了重婚罪怎样公诉有效 一、重婚罪怎样提起公诉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
法院提
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
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
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
使用演绎作品的名称属于侵权吗?属于侵权的;侵权有很多种。侵犯
著作权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老律师网
·长三角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