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
溧水房屋租赁律师
相关信息:
农民土地在确权前被政府租用了,现在还能确权吗?如果是租用的话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
cnLaw.net。 租用是土地流转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政府方获得的是经营权,当然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也可以说是使用权,由于这个过程中并未涉及到土地承包权的改变,因此该地块的承包权依然归原农户所有,而土地确权最重要的依据有2点,即: 1.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2.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cnLaw.net。 因此,你的这种情况在确权中理应按照确切政策和流程参与确权并获得确权证书。 .
一、出租人如何单方解除合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中法网。如果承租人存在以上行为,出租人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cnLaw.net。《民法典》.
.
中法网。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相关内容:
·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案件·
南京故意杀人罪律师_南京 刑事律师解读故意杀人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缓刑无罪罪轻、成功案例·
合同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南京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_聚众淫乱罪的认定、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无罪·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网
土地使用费属于什么费?土地使用费是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 很多人出于谋取私利或者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变造企业债券,致使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遭到破坏,民众的资金遭到损失,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那么,伪造、变造企业债券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伪造、变造企业债券.
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我国的土地大体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就是集体土地的一种,农民兴办工厂的话,首先得拿到一块土地。拿到土地后,农民还得办理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那么,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
一、江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
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
一,法律规定上重婚罪可以申请
法院取证吗重婚罪案,无论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是由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在
法院审理过程当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调取案件证据的,可以由辩护
律师、诉讼代理人向人民
法院申请调取。《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
·无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