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长期为企业处理劳动人事..事务,在劳动法领域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中法网。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工作经验。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对当前劳动法领域热点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反歧视,女职工权益,非全日制工时,工资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有长期研究和独到见解。
比如一起劳动工伤案件,接受委托后,劳动部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未依法给申请人缴纳缺补的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受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中法网。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
中法网。
(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迫严重超时加班,几乎没有节假日,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
cnLaw.net。被申请人应当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的加班,无条件支付劳动报酬.
cnLaw.net。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仲裁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法网。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共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代理人的以上代理意见并依法裁决。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cnLaw.net。.
cnLaw.net。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相关内容:
·
民间借贷代理词·
撤销工商登记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南京贷款诈骗罪律师_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最新司法解释、案例·
南京律师办理一起劳务报酬案件·
东台市看守所_东台市看守所地址,东台看守所电话,东台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
实施
行政处罚的机关具体有哪些(一)具有法定
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
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
专利申请委托
协议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
专利申请委托
协议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委托申请
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应填写清楚,并与申请文件中的名称一致。二、格式:
专利申请委托
协议书一、委托事项:发明创造名称:□发明&nbs.
借钱后夫妻
离婚了可以向谁主张债权?
借钱后夫妻
离婚了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应承担
还款责任。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
借款人明确约定
借款是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
身损害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金=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离婚诉状一方多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
离婚诉状一方多分财产的规定是另外一方当事人实际上存在着一种过错,那么在法庭当中就规定,其中一方可以获得多分财产,当然对于大多数的
离婚类型的财产分配的案件来说,都是需要进行一个平均分配的原则为基础的。.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山东律师
·南京海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