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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受被告人亲属刘某某的委托后,律师仔细查阅、分析本案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并做过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律师集体研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郭某贪污32万元赃款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主要证人的证词涉嫌伪造。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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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贪污罪如此量刑是否有点重了?
因贪污财物价值56000元,被.判处三年缓刑四年,其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就坦白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还主动检举揭发了一起盗窃1万多元的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积极退赃,系初犯偶犯。
答: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判决结果为判三缓四,.应该是考虑到有立功、退赃等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果未过上诉期,被告人获准取保候审,可以上诉;如果被告人仍被羁押,倾向于不要上诉,这样,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就被释放了。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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