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市++刑事辩护张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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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律师      2013年6月5日,乐陵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妻子砍伤丈夫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握着辩护律师张敬的手,激动地说“多亏律师的辩护,我不但得到从轻判处,而且挽救了我们全家”[中法网]。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耿某某系夫妻..,因家庭矛盾被告人李某向.起诉与被害人耿某某离婚。2012年10月25日,.判决不准离婚,双方仍未和好。2012年11月11日8时45分左右,耿某某口袋里带着x子到李某娘家看孩子,因争抢孩子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人李某用菜x将被害人耿某某左肩及左胳膊砍伤,经鉴定为轻伤。李某被.逮捕,.提起公诉。2013年5月上旬,被告人李某委托张敬律师为其辩护。张敬律师认真对该案件进行了分析,认为,本案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并未离婚,被害人耿某某有和好的强烈愿望,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耿某某庭前达成谅解。开庭时,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好,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张敬律师的辩护观点及入情入理的分析得到法庭的采纳,从而从轻判处了被告人李某,故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夫妻高兴的回了家,促进了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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