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首页>>法律常识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中法网
  江苏.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9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
  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把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中国方案”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务交给江苏.,批准在南京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并批复明确9家专门法庭案件管辖类型范围。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江阴市人民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如皋市人民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东台市人民法院设立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在灌南县人民法院设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cnLaw.net

  据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位于长江经济带下游的长三角地区,人口密度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多、人均环境容量小,经过几十年发展,江苏累积的环境问题非常复杂,叠加的环保压力十分沉重。尽管近年来江苏治污减排力度、执法监管力度、制度改革力度持续加大,环境质量形势加快好转,但总体上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彻底扭转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全面解决好历史形成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资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中法网

此次江苏.首次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九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将对江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有力推动作用.cnLaw.net
  据江苏高院介绍,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cnLaw.net
  
具体案件管辖区域为:

1、南京铁路运输.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

3、江阴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4、如皋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南通市(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市,泰州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5、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7、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8、徐州铁路运输.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徐州市(不含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9、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通知中还明确,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中的涉土地行政管理案件暂不纳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案件范围。对于刑事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协调检察机关采取相应的集中管辖,由集中管辖.向具有管辖权的环境资源法庭提起诉讼,或由检察机关属地管辖,跨越行政区划向具有管辖权的环境资源法庭提起诉讼。

集中审理下列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 判资源环境类案件案由详见附件):
(1)行政案件因污染、破坏环境发生行政争议而起诉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包括政府、 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海洋渔业部门等)作为或不作为的案件,以及由此所引发的行政 赔偿纠纷案件.中法网
(2)刑事案件《刑法 》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的与 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部分犯罪案件,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部 分案件,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和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部分案件。
(3)民事案件各类环境污染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资源环 境的部分物权纠纷案件。
(4)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包括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海洋渔 业部门等)为制止污染、破坏环境作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的案件.cnLaw.net
(5)其他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刑事、民事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中法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行政诉讼起诉状
·溧水合同律师_南京市江宁区合同法律师办理江宁合同欠款、江宁合同违约赔偿等合同纠纷
·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招聘律师
  中止诉讼时效的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一、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遗产房的分割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第一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依法辞退正式员工要提前几天通知一、依法辞退正式员工要提前几天通知?依法辞退正式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流转的模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您知道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著作权侵权行.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去年的10月底跟11月份我老公,把小三带回家了今年的
  • Q你好,我欠款信用卡差不多?0万,现在没钱还,会怎么?
    A

    你好,我欠款信用卡差不多?0万,现在没钱还,会怎么?

  • Q我临时工期间工龄不做为连续工龄
  • Q真诚感谢各位热心的律另请律师帮我看一下我写的立案请求,提些修改意见.
    A

    立案请求尊敬的民您好!我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后,关于我被骗的3000虽然他给我写有借条,他的行为仍然构成了诈骗罪.构成了

  • Q欠我工钱6千快一年了不给钱,没有老板的身份信息,有微
  • Q您好,您对工地干活摔伤这一块熟悉吗
  • Q通过微信找她买了5400的手表货也没收到款也不退
  • Q是不是律师有问题
    A

    医疗纠纷官司被告是医院,医院不提供做手术时的x线拍片的检查和医嘱报告单,第一次开庭律师就没发现,是司法鉴定机构发现的

  • Q丈夫出轨,想起诉离婚
  • Q这样的案件可以重新上诉吗有律师愿意受理此案吗
    A

    判决:上诉人***,对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九七九十二月二十九日(79)刑字第七号判决,以非法拘留,严重刑讯逼供罪,判

  • Q借款人跑了,借款人跑了
    A

    借款人跑了,他家人不肯提供线索,请问我怎么起诉他,

  • Q雇员在岗身亡如何赔付,我爸在该厂刚建厂房时就开始在该厂站门卫至今八
  • Q您好:我在东莞桥头镇山和村中宝工业园强胜钢结构安装工
  • Qx博罪,刑事辩护,廊坊香河县0
    A

    x博罪,刑事辩护,廊坊香河县0

  • Q老师你好,请问机关女技师多大退休,能延迟退休吗
  • Q公司不顾员工自身安全,要求员工干??
  • Q楼道里管?分管道合接坏了跑?把墙面上电线连电坏了应该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