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律师辩护主犯最终被判八年+成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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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莉律师    案情简介:

本案六名被告人及其..构成如下:

被告人Z某,2016年下半年从“老W”处购买成都市高新区某小区A铝合金门窗生意口子,即其他人不准在该小区推销同种业务。

被告人W某和被告人G某,系被告人Z某通过饭局认识,二人为社会闲散人员。

被告人Z某甲和被告人Z某乙,系被告人G某老乡,在老家认识,二人是做玻璃安装的。

被告人Z某龙系被告人G某在某小区工地上认识的,在工地上开小卖部。


本案被害人Q某,做铝合金门窗生意,在A小区内拉业务。



案情就要从Z某“买口子”以后说起,买口子是花了真金白银的,如果有人进入小区抢生意或者拉业务,Z某就会找点社会人员去吓对方,若吓不管用,就找人去打。


Z某原本跟该小区内一业主谈好生意,后来业主说别人的价格更便宜,不再找Z某做。Z某将业主扔掉的名片捡起来发现是推销门窗生意的,名片上..字及 。过了2天,Z某便电联W某称小区有人抢生意,让他们过来给对方打下“招呼”。说明白点就是威胁一下对方,不准对方来做门窗生意[中法网]。


又过了3天,G某,W某,Z某甲,Z某乙,Z某龙都进入A小区,Z某将名片发送给Z某龙,让其谎称业主以封窗户为由约在小区内X栋X单元X楼电梯口见面。Q某及工友Y某如约到达约定地点,双方争吵并打起来,五名被告人都动了手,其中W某用右手将自己放在右后裤兜里的工具x拿出来向Q某左腿膝盖后侧扎了一x。五名被告坐Z某的车逃离现场。


随后,路过业主联系保安(业主亲自打 发现 信号弱, 打不出去,于是下楼联系保安),保安拨打了120及110,120到达Q某身边,初步判断Q某被x刺伤,失血性休克,救治措施为心电监护,判断Q某已死亡。


法医出具的实体检验鉴定书证实Q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切左腿背侧,导致左侧腘动、静脉破裂,因急性大失血死亡。



庭审回放:

六名被告人均委托律师辩护,曾莉律师担任被告人Z某的辩护人[中法网]。

成都市人民检察指控被告人W某、Z某、G某、Z某甲、Z某乙、Z某龙犯故意伤害罪;


.认为:

Z某是本案犯意的提起这,亦是邀约、组织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W某积极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持x捅刺被害人并致其死亡,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有直接的因果..,是主犯;

G某、Z某甲、Z某乙、Z某龙均参与了殴打,并在其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


Z某具有如下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

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



判决结果:

被告人Z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文|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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