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要债
首页>>法律常识
苏州要债
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首先,主体要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的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赔偿主体为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是消费者。其次,行为要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只要生产者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在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仍然销售的, 生产者和经营者即可被认定为行为违法。再次,结果要件。“惩罚性赔偿并不是独立的请求权,必须依附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根据《食品安全.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在实务操作中,不少朋友都会遇到在接受了转让的债权后,债权到期但是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窘境。这样一来接受转让的新债权人利益就会受损.中法网。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债权转让后实现的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


专业律师


苏州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苏州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苏州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苏州讨债公司
·苏州律师事务所招聘
·昆山市看守所_江苏昆山看守所地址、电话、来访路线和邮政编码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公安局直接管理
  食药局的日常工作职责就是要保证我国市场上食品和药品的安全问题,各地食药局的种的监管单位是我国的食药监总局。针对我国境内经营食品药品的相关企业,食药局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这些企业有违法行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处罚,并且食药监总局行政处.
  公产房的补偿款离婚怎么分?(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过失犯罪引起的伤害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要等认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2、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

在我国,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股权转让税费有哪些?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

专业律师


苏州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苏州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苏州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甘肃律师
·明光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合伙开店,对方未履行合同,现在想起诉,投资款4万元
    A

    合伙开店,对方未履行合同,现在想起诉,投资款4万元

  • Q有一事请教:前年我在崇礼买这翠云山的房,第三方销售公
  • Q让职工每月无偿值班两天,没有假也不给调休,大家现在也
  • Q我和我老公没有领结婚证,有个两岁多的女儿,户口上在他
  • Q我要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我付了四十多万,我离婚能财产平
    A

    我要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我付了四十多万,我离婚能财产平

  • Q我一个朋友借了我三万多,打得有借条,生意周转,外面借
  • Q笔记本失窃,上大学夜里小偷溜进宿舍盗走笔记本学校说不负责自认倒霉报警警察也说自认
  • Q农村四级残疾人优惠政策,农村四级残疾人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有什么优惠
    A

    农村四级残疾人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有什么优惠,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有什么优惠吗

  •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四川的人,我在青岛宏xx出国劳
  • Q请问我在自家门口烧垃圾未造成任何损失违法吗?或者构成治安处罚吗?
  • Q我的车和指标抵押给抵押公司了,现在我想把指标弄回来应
  • Q平板电脑分期付款付了2400元,结果还要2400元,
  • Q我的按揭车别人骗走了,找不到人了,报警也不受理怎么
  • Q我在六盘水考的驾照。搞掉了??
  • Q欠信用卡1千多3个月没还了,现在银行要我一次性付??
  • Q律师,我咨询一下单位单方解除工伤人员劳动合同的问题
    A

    我是15年8月份出的工伤,16年2月中旬鉴定结果才通知本人,住院的报销还未报,社保方面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未提及,就

  • Q请问一下代理流程及费用?
  • 法律常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