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律师办理盗窃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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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悦律师    肖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委托律师后,律师跟公安机关交流、沟通,公安机关认为肖某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的财产,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肖某取保候审,辩护人王小悦通过仔细询问犯罪嫌疑人肖某,肖某陈述,2018年左右,认识一女,网上聊天认识的,认识之后,某女向肖某借 用,正好,肖某有一空闲的 ,犯罪嫌疑人就借给某女用。某女借 主要是发广告,推销。有时发发红包。3月份左右,肖某没有钱用了,就登录出借的 看看,一看上面有3、4000元,就转到自己的卡上用。某女发现之后,要求退还,肖某就推给她。过了几天,又没有钱用,肖某又登录 ,将 上的4000元转到自己的卡上还贷款,某女让肖某归还,肖某说借几天用,肖某未还,某女报警。案件经过就是这样。案件到了.,调取卷宗,辩护人王小悦跟.进行沟通,.听取辩护人王小悦的意见之后,经过研究,支持了王小悦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不构成盗窃罪,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过了几天,肖某告诉辩护人,.告诉肖某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辩护人问.什么情况,.告知,.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最终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了结案件。成功的维护了肖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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