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为你分析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限额及超出限额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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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树森律师    近期,交通事故频发,很多朋友咨询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承担问题。
交强险是机动车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在 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伤亡残疾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限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在限额之内,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限额内的赔偿是不区分责任划分的。超出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由当事人进行分担,如果事故车辆还投保了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即使超出保险公司限额的,三者险也会进行赔偿。
那么,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多少呢?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该项下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另外、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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