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合同纠纷管辖地,
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哪些?合同纠纷案例,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时 .管辖权如何规定?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区别,合同范本,合同法,合同纠纷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北京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咨询.
cnLaw.net。电话:13021247023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
cnLaw.net。
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
中法网。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
cnLaw.net。
3、合同解除后续事项约定不明
合同解除并不像有些企业经营者想象的那样,合同已经解除就万事大吉了.
cnLaw.net。通常合同解除后还有很多善后事项需要约定明确,在协议解除时,由于解除的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就更需要特别注意。完全未进入履行的合同较为简单,若已经作出了准备活动或者合同已经部分履行时,双方关于合同之前履行情况的处置就必须与解除合同一并解决.
cnLaw.net。若解除条件或解除权为事先约定,则此时应当积极对后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如果是事后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将有关条件谈妥后才签署解除合同协议,此时合同一定不能有待定条款出现。否则产生的各种不规范都属于企业法律风险。
(1)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在罗马法和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不可抗力都是作为免责事由的条件之一.
cnLaw.net。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也如此。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款却将其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之一加以规定.
中法网。为消除这个冲突,有学者建议在合同法中专门规定 情事变更原则 .
cnLaw.net。但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如前所述,其理由不外乎是存在原则的内涵不好把握或是易造成解除权的滥用等问题.
中法网。
就这一问题,另外一些学者认为 情事变更原则 更可取,理由是:..,情事变更的内涵要比不可抗力丰富,它可以包含不可抗力的所有发生原因;第二,很少有国家将不可抗力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加以规定,通常其是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或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而情事变更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第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均免责,无需向对方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在情事变更制度中,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对方赔偿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笔者也认为将情事变更规定为合同的解除条件较不可抗力更为合适,更符合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宗旨.
cnLaw.net。
案例二:汽车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盛某与被告唐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以租赁物交回作为合同终止。由于被告唐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和租赁期间其本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进行支付。
.经审理查明:被告唐某租用原告的伊兰特汽车(鲁GGU×××号)一辆,自 2010年9月 27日始,租费 140元/日。合同中出租方的权利义务第5条约定:“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当日被告唐某向原告交付押金 1300元,原告将车辆交付给被告.
cnLaw.net。另查明 ,在原告与被告唐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同时,被告程某作为被告唐某的担保人 ,亦在汽车租赁合同上签字.
cnLaw.net。
.审理:根据合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的违章、肇事为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cnLaw.net。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同时,由于被告未足额交纳租金,原告将其交纳的押金1300元代作租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最终,.依照《合同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7280元,外加原告为其代交的违章罚款450元,.计 7730元,程某不承担责任。
.
cnLaw.net。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相关内容:
·
泰州合同纠纷律师·
泰州市中级法院组织干警赴泰州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兴化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手续?·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共同承揽关系案件代理词
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工作过程中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可以对自身利益做出一个保障。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单位用工都要签订劳动
合同,究竟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
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
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现在房价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渐兴起,房地产最近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想要房地产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办理:1、从事.
一、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是什么人?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是自己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
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其实在法律制度上是明确的规定的应当指定辩护的范围,那除了法律上规定的这些人群之外,其他人都不属于指定辩护的范围。可以指定辩护的核心条件是.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
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
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儿童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子女抚.
一、
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大队可以调解吗?可以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到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由交警部门对
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根据事故认定的结果进行处理,交警大队可以在中间进行合法的司法调解。二、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和县律师
·吉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