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Chief Lawyer
广州 律师彭大成咨询热线 56144166, 2247 9,彭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历研究生,现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该所诉讼及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部门的负责人,执业证号:14401200510 762,系 会员,广州 会员。
彭大成律师执业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 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曾在多家大型外资上市公司担任法务经理(BVI徐福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敢于挑战一审败诉、申诉案件,并实行风险代理(即按办案效果收取律师费)。以丰富的诉讼技巧及经验力争败诉案件翻案胜诉,为当事人拔开乌云见青天,平冤昭雪!
彭大成律师的执业宗旨: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彭大成律师的执业理念:变复杂为简单,化腐朽为神奇;弘扬法律,推动法治。
彭大成律师擅于刑事辩护、精于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长于债权债务、深于房产及工程建筑、熟谙婚姻家庭、尖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彭大成律师现担任德国(香港)洪宇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宇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豪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新滘凤和经济发展公司等数十家集团公司及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5、1207、1208室 (位于东风路与解放路交界处)。
乘车路线:地铁二号线纪念堂站D1出口即到
人格魅力
彭大成潜心致力于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是民主与权利的开拓者和引领者。他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往往不被人们所理解,但是历史和实践证明,这种独立的人格恰恰是他义无反顾从一个真理走向另一个真理的基石,正是他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的台阶。
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毕生致力于守护公平和正义;与法同行,与义相伴,他无怨无悔。
他作为一个有爱心的律师,毕生热衷于帮助穷苦大众维护合法正当的权益,他不辞劳苦,潜心专研,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在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他以自己毕生的精力践行着自己的诺言:为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而努力,为全中国的解放事业奋斗终生。
无与伦比的勇气、坚定如铁的意志以及超群的智慧是对其人格的高度概括,唯有此种稳固的人格、内敛的思想和集中的意志,才能使他一生的行为能不为噪音所扰, 不为流言所惑 ,不为暗流所动; 终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政治理念
彭大成一生都主张民主、自由,主张政治应该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只有构造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活才是真正意义的人民政治。
他认为政治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这种社会..的构造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各个方面,政治是社会管理中一个较高层面的管理层次也是 基本 普通的管理架构。把人民群众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搞暗箱政治,无异于将人民群众放在对立面思考、处理问题。政治不是几个人的游戏,政治是一群人在同一个环境下,各自自由的发表各自管理社会的意见和观点。
他认为政治很普通,只是在特殊的历史时刻,在一些特定人的操作下,政治变得很敏感很神秘。因此,普世的政治不是暴力机器对群众碾压的口实,政治其实是每个人都玩得起民主管理。
思想理念
解放思想是他积极倡导的自由思想,他认为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才是真正的思想自由,一个国度没有自由的思想是没有生命力的国度,思想是人为之独立人格的本质,没有思想就是奴隶!是工具!
解放思想就是要从权贵者主导的高度一致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从马列思想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从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解放思想是一场深刻的认识上的升华。没有思想只能是行尸走肉,没有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只能是他人控制的木偶、傀儡。
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治国的根本。他认为,法治其实质也是社会管理的一种具体方式。但是这种普世的管理方式恰恰是 能体现公平正义的。因此他积极主张依法治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治国主张。
法治昌则国家昌;法不存则国之乱。在任何时候,法治的力量都应该是 强有力的。任何时候的运动式“执法”或者群众性“运动”都将对法治产生巨大的冲击,法治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靠武力维稳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世界的潮流很明朗,一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终将被人民摔得粉碎。
工作职责
分为诉讼与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指为当事人代理各类经济、民事、海事、行政案件;为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及刑事辩护、取保候审。非诉讼业务指为各类客户提供法律顾问、商务谈判、项目策划,起草、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并就刑讯逼供、错押等问题代为提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侯审,保外就医等;向公、检、法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罪名、事实情况,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出庭辩护等;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的委托担任刑事辩护人。
合同、房产及工程建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接受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一审、二审诉讼及执行;接受委托,担任判决生效的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申诉代理人。
律师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下列法律服务:谈判、调查取证、了解案情;出庭陈述事实、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出席谈判,进行和解;代为提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起诉;应诉;反诉;提出上诉、申诉;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等。
债权债务
接受债权人的委托,担任债权人的代理人,通过发律师函、 催款、上门催款、民事诉讼等法律方式为债权人维权,追讨应收帐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接受债务人的委托,担任债务人的代理人,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代表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谈判、签订及签收相关法律文件,代表债务人参加与债权人的民事诉讼,维护债务人的利益。
婚姻家庭
接受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各类离婚案件、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案件、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请求支付抚养费或赡养费案件、财产继承纠纷案件、收养纠纷等婚姻家庭案件。
律师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下列法律服务:谈判、调查取证、了解案情;出庭陈述事实、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出席谈判,进行和解;代为提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起诉;应诉;反诉;提出上诉、申诉;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等。
仲裁案件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案件的调解、仲裁。
行政案件及国家赔偿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对各类行政案件提出行政复议,代为提出行政诉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因国家行政机关、刑事司法机关的行为受到的损害赔偿代为提出国家赔偿。
法律顾问
本所接受企业及个人的委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实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其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3、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4、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经济合同;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起草、审查劳动用工合同,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6、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7、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帮助企业制定、修改、梳理内部的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9、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0、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11、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对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其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13、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14、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5、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16、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17、根据企业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8、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顾问单位业务有关法律法规。
二、重大经营活动法律顾问
1、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2、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3、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5、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
6、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查询涉外投资所在国有关法律;境外法律纠纷全案策划与研究等;
8、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各位法律求助者: 您们好!彭大成律师执业多年来,成功办理过各类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逾千件。因时间及空间限制,彭大成律师在本 上只发布了部少信息,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彭大成律师的信息及相关法律知识,请您登陆彭大成律师个人 上详细参阅。彭大成律师的 是 pengdacheng 。如您有任何疑问也可致电彭律师详谈: 56144166、 2247 9 祝您:早日解决法律心中的法律困惑,身体健康!
※联系本律师时,请说明是在中法网cnLaw.net上看到的,谢谢!
联系彭大成律师:
·手机:13556144166
·电话:020-83511629
·微信:
·QQ :1020275379
·微博:看看Ta的微博
·信箱:1020275379@qq.com
·单位: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
·地区:广东-广州-广州市
最后更新时间:2015/9/23
©Copyright 彭大成律师
手机:13556144166 电话:020-83511629
广东·广州·广州市
member of cnLaw.net 中法网
登录管理 错误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