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律师
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拆迁律师办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房地产纠纷等拆迁相关法律事务,擅长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案件。

●南京拆迁律师谈房屋拆迁基本程序: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中法网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cnLaw.net
4、申请拆迁.中法网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法网。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中法网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中法网。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cnLaw.net。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cnLaw.net
7、实施拆迁.中法网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cnLaw.net

●南京拆迁律师谈拆迁货币补偿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cnLaw.net。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中法网
  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北京拆迁律师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cnLaw.net。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南京拆迁律师谈什么是“违章建筑”
  在《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的授权性规定集中体现于两条。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理解该规定的要旨在于,乡、镇人民政府既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等行政决定的主体,也是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中法网
  该条规定旨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只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请注意前处的决定、执行是两个单位的行政行为)另外此处的“有关部门”实践中有各种情形,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城建部门所属执法大队乃至少数地方公安部门参与.同组织实施;此处的“责成”程序实践中也各有不同,有的以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有的就个案作出责成决定,有的表现为内部行政程序,有的同时产生外化效果,有的直接以政府名义催告当事人或者作出带有责成内容的强制执行决定,等等。
  南京拆迁律师提醒:行政机关如果因拆违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人民.能够提供司法保护与救济。
  概括地讲,人民.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cnLaw.net
第二个环节,在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作出后,强制拆除活动进行前,行政机关如果依照行政强制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个环节,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本身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强制拆除行为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使对违法建筑物、设施、构筑物等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本身合法有效,也可能存在实施主体不适格,执行对象错误,擅自扩大执行范围,没有采取适当的动产登记、封存、保管等措施,造成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合法财产损失,以及违反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或者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实施等情形,当事人对此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中法网
通过本律师团队长期经验的积累,对于被拆迁人如何合法的应对拆迁程序,以达到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目的,还是有一定技巧和方法的,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南京拆迁律师谈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服怎么办?
  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是拆迁律师工作当中最常见的,通常都是被拆迁人认为该结果不能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应当如何解决呢?南京拆迁律师提供以下方案:
  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cnLaw.net
  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中法网
  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估价..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5、估价..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中法网。南京拆迁律师认为,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6、估价..委员会应当由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组成。受理拆迁估价技术鉴定后,估价..委员会应当指派3人以上(含3人)单数成员组成鉴定组,处理拆迁估价技术鉴定事宜。鉴定组成员与原估价机构、拆迁当事人有利害..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其鉴定意见或者估价结果无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南京)申请再审流程指南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南京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南京借贷律师
·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他项权证起诉法院能强制执行
    他项权证是质押在抵押权人手中的担保物,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一般都能偿还贷款本息,解除债务关系,取回他项权证。但是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断还贷的情况,这时可能需要走诉讼程序。那么,他项权证起诉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我们为您解答。一、他项权证起诉法院能强制执.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
  信用卡消费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主要消费方式,对于持卡人而言,消费后就应该在还款日前及时还款。否则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经银行再三催收无效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当事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那么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此时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在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就要做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去哪里做呢?我们带来相关规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去哪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起归属权神圣不可侵犯。但是集体土地可以租赁,比如生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这样租赁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很多人不知道关于集体土地租赁法律上如何规定的。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镇江市丹徒区律师
·常州市新北区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新生儿于12?1出生,出生时难产造成整个右臂无知觉,
  • Q我付给了中介?000元,现在我不想买房了,可以要求退
  • Q我和常德市,德山湘德家禽孵化场合作养鸡,现在公司违约
  • Q我想追债找人而用了她照片这是否侵权
  • Q用钱贷款平台合法吗他们客服给我发了个合同叫我自己打印
  • Q我男朋友有两张不同名字不同龄不同区域的身份证,称是:
  • Q岳林16岁,住院12天收费3万左右,在手术清单里发现
  • Q去民政局办离婚时要带哪些材料?
    A

    去民政局办离婚时要带哪些材料?
    有孩子,有房产(还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办理离婚时要带全哪些材料啊? <

  • Q复婚可不可以再要一个孩子?
    A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老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后来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前不久,又和好,又复婚了,他们这时可不可以再要一个孩子,

  • Q你好我想问一下女方在美国,男方能在中国办理离婚证吗
  • Q律师您好;农村集体建房户
    A

    律师您好;我们是余姚市陆埠镇江南村傅家片的农村集体建房户共计有150户左右,几乎是每户人家都有的,其中有40%的户

  • Q借款借钱,称其有公司,但公司并不存在,是否属于诈骗?
    A

    借款人曾经说可以给我帮忙办某事,后来他说因为业务开展资金不足,向我借钱,出于情面,借给他两万,有借条,上面加有他的签

  • Q12岁两个女同学玩,一个把另一个推到在地,把三个门牙
  • Q农村的房屋能买卖吗?,农民的有土地使用证建造的房屋能买卖吗??
  • Q我们这粮点是村xx(江云鹏)乡镇xx会计(何兴国)乡
  • Q合同上写着2公里内不能有第二家店,可?公里内有5家店
    A

    合同上写着2公里内不能有第二家店,可?公里内有5家店

  • Q别人欠我钱两年不还,我就要出国了,我要求他给写个欠条,他也不给写。我很急,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