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首页>>法律知识

    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具体量刑和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销售假药的数量,以及销售假药的种类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
      一、刑事诉讼法解释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国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成立金融机构。如果个人擅自成立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则构成犯罪,行为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擅自设......

·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赔偿,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法院是支持的,但是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伤害罪拒不赔偿怎么办?1、协商解决。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

·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大,怎么认定抢劫罪数额
      对于抢劫犯罪,既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同时也对其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而在对抢劫罪定罪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考虑犯罪数额的,但如果是量刑的话,那么就要知道抢劫所得的数额属于哪个标准。那么您知道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阐述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违约责任形态、承......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无锡市各级法院及下属法庭立案窗口电话汇总
      无锡中院院部0510-82226083梁溪法院院部0510-81110051广......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手续、流程是比较繁复的,因而造成了很多离婚夫妻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才会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房子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
·不服省级工伤鉴定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不服省级工伤鉴定怎么办......

    有些人在银行或金融场所工作,违反规定帮别人出具信用证明或者资信证明,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种类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一、企业怎么破产清算?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
    离婚后新增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已经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
·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
    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一、注册股份制公司流程是什么?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现在的房子是我和我老公婚前贷款购买的
·律师你好,我在2o17年6一7月份,我的挖机在平塘县
·我想离婚,孩子我要。男方不同意 ,我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 你的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我是江西笑天化工的业务员,于2016年分几次给滨海一家水洗厂
·你好!我女儿离婚后给她爸爸抚养,现在她后妈打她,我想
·驾校训练场烂与正规的考场不一样我想更换驾校怎么处理?
·楼上噪声扰民起诉后法院能否彻底解决?
·开车撞到一个十一岁的男孩
·在qq上被骗,有对方手机号银行卡账户怎么可以抓到他?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