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效力

首页>>法律知识

    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三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同性恋者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同性恋者寻找收养对象。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承认异性婚姻组成的家庭,不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合法性,同性恋家庭不受法律的保护。从中国医学上讲,《中国精神病分类和诊断标准》规定同性恋属于性指向障碍,归于性心理障碍类的精神疾病。从中国的传......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有关事项,需要向中国收养中心缴纳服务费;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以及交纳办理护照、公证等手续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为抚养在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的弃婴和儿童,国家鼓励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

·送养人提交的资料
      一>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五条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并根据不......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辩护,解答最新最全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标准等,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缓刑辩护、以案说法。★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维权、著作权、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等方面,帮助企业有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刑事风险防控。●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谈美术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对美术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应以作......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案情回顾】李某某被顾某某、岳某某招录进来从事诈骗活动,担任业务经理,冒名给客户充当指导老师,诱导客户投资,控制交易行情,对新进的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律师说法:李某某虽在到案共犯中作用较大,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非犯罪的组织......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已经失?个月,申请公租房说我收入超标,但实际没有超,我想咨询这是怎么核算?
·买卖房产交易纠纷!经哥哥手买的回迁房,现在有了房产证
·一个公司的同事,借了我一万块,拖了一年多点。没有借条
·关于在香港登记结婚的事宜咨询
·帮助,我现和丈夫正在离婚期在婚内由于得不到丈夫的关心和照顾
·借钱不还,97000元
·租凭的车发现问题谁来负责
·未成年前科封存全国都实施吗?
·工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厂以缺人与过赶货为由,不给辞职单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