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关于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有哪些过错责任原则及其构成过错责任的原则是指发生合同违约责任后,只有违约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法院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约原因来进行认定的,对于一方个人原因导致违约的那么显然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标准来支付违约金的,但如果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那么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合同法关系是怎样的在我国,其实有些法律法规之间的法条都是相互制约的。比如说我国的合同法虽然是一部纯粹的民事单行法,但是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是以民法总则为依据的。尽管如此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总......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
      因政策变化解除买卖合同责任谁承担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合同中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接下来这篇文章就由我们为各位详细介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方解除合同的情......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被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安徽省看守所
      安徽省看守所位置在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凤麟路12号,是关押重大犯罪......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周汝东律师再审答辩意见
      答辩意见答辩人:王某某。被答辩人:衡水市桃城区某局,住......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一、婚前个人债务怎样处理?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

    开物业公司法人应具备什么条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物流、电子等商业都开始繁荣起来,不少人都得益于物业公司的开设,才能......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践中,由于第一次买房经验不足,因此......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好房产证等证件到有关部门进行析产过户。若没有判决书,析产过户是需要手续费的,约500到800元不等。此外还有......
    我国刑法里面规定了,已经实行了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一些原因没有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里面的一种......
    一、现在法律规定的重婚罪还有吗?《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车主醉酒驾车的意思是什么?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
    暂予监外执行上诉期间抵刑期吗?上诉期间的关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要离婚
·老公去世,我们夫妻共同购置房产,他父母能有多少份额
·我在荆门东外环路边绿化植树管理员,由于当时工期紧,土
·砍伤人了要赔钱
·请求律师帮忙,吉林省长春市人
·请问工程保证金,能随便动用吗!?如动用,违法吗?谢谢
·喝醉了袭警了,要?个月,划?万合理吗?
·与献县xx拆迁赔偿问题。请求代理
·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海陵区泰州市拘留所的邮寄地址是什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