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首页>>法律知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供货人的信誉、能力自由选定最佳供货人和最适用的租赁物,在现有的租赁物中挑选不到最理想的租赁物,可以要求供货人按要求制作。

    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承租人的独占使用权是来自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完全履行其共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还体现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由于使用租赁物而获取的收益的支配权。

    三、承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迟延交货或交货的质量有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而直接向供货人索取赔偿。

    四、在租赁期间届满时,如果合同约定对租赁物采取特殊处理,承租人可以以公平的市价甚至名义价优先购买租赁物。

    五、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已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而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索回租赁物剩余价款,剩余价款超过承租人部分,承租人可以要求返还,无力支付租金,出租人应予同意。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约定的租金。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和首要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与否,主要取决于承租人是否按期支付约定的租金,支付租金不以承租人是否实际使用租赁或者租赁物是否取得收益,而只取决于其实际占有,即向供货人开立收据,就应依合同支付租金,否则构成对出租人的侵权,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索取赔偿的权利。

    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对租赁物承担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使租赁物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承租人应完全履行不得使租赁物遭受损伤的义务,致出租人利益受到损失,如出让、转租、抵押、出借、担保等行为。

    四、租赁期届满,按照合同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二、合......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

·融资租赁合同有多种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按其业务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这种租赁形式是承租人与供货人商定设备规格、质量、价格等条件,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选定的设备,供货人将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处置出租物的融资租赁方......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二、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三、出租......

·温岭市看守所
      浙江省温岭市看守所位于温岭市箬横镇西汇头村(迁建原址太平街道石景路),西侧为台州快速主干道,北侧为81省道复线。律师提示:温岭市看守所禁止家属探视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去温岭市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申请减刑、申诉等......

·六合房产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房产律师为当事人解决房屋买卖、房产继承、房屋征收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问题,擅长解决因买卖、离婚、继承、租赁及房屋拆迁等引起的房产纠纷。★六合房产律师谈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前:审查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及出售的商品房是......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车损污染案件答辩意见参考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揭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元路南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邮编:215131电话:0512-12368传真:0512-12368苏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伴随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苏州已成为外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有一次在办理联通业务的时候把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一起
·我国庆七天可不可以免费来你们事务所帮忙,因为我对法学
·欠三万,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
·亲戚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 所有手续都已经办理好 可是原
·新房住了6年,漏水漏了6年
·案例讨论!渴望得到行家批评指正!
·我朋友因感情问题约我们喝酒,只是好好的劝他,他可能喝
·乡政修建污水处理厂我家林地末征先占,自修养殖通道以公
·开助力车与小轿车发生事故,肋骨骨折十二根左右,盆骨骨
·本人以跟老婆离婚了,当次说好给女方十五万,首付了两万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